主權之爭既是國家利益之爭的直接表現,不僅是兩國關係與國內政局演變的歷史積累與沉澱的結果,也是世界政治格局演變的結果。因此,系統梳理南海問題的歷史發展脈絡與不同階段的具體表現,是我們判讀當前南海局勢、採取積極有利措施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海洋權益的前提和基礎。
南海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我國最早可追溯至秦漢時期就發現並命名了南海諸島,漢武帝于元封元年(西元前110年)于海南設珠崖(今海南三亞市)及儋耳(今海南儋州市)兩郡,此後歷代都訴諸了對南海的主權。漢、南北朝時將這一海域稱為漲海、沸海,唐代以後逐漸改稱為南海。至宋代時,我國對南海的行政管轄已基本囊括了整個南海海域。直至20世紀中期,我國歷代政府一再明確宣佈對南海所擁有的主權,並未引起他國爭議。目前具有不同看法的國家在20世紀中期或之前出版的地圖中,事實上有一些與我國的訴求表示一致。
在英語中,南海被稱為“South China Sea 南中國海”。在中文裡面,“南中國海”與“南海”並稱的語彙。
在西方侵略者到來之前,南海一直處於中國管轄之下。到滿清入主中原,由於馬背民族對海洋的無知導致畏懼,而漸失對海洋的開發與管轄,到了近代,中國國力衰弱,西方殖民主義國家開始強佔南海諸島。
如,20世紀,日本明治維新時期,日本竭力鼓吹“水產南進”,在政府的宣導之下,日本組織了所謂的“探險隊”,“其探險之目的是‘把無人之島變為日本的新領土’,他們到達了南沙群島的五個島,即北子島、南子島、西月島、中業島和太平島,並在西月島樹立所謂的‘佔有標誌’。
1930年,法國首先侵佔了東沙島嶼。1933年,法軍佔領了南沙較大的南威島、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等島嶼,驅逐了島上的中國漁民,在島上升起法國國旗,宣稱當地為“無主之地”,並宣佈這些島嶼為法國領土。至此,法國共侵佔我國南海9個小島,引發中國對法國的抗議,史稱“九小島事件”。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加緊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侵佔。1939年2月28日佔領海南島後,3月1日隨即又佔領西沙群島,3月30日佔領南沙群島。1940年,日本在控制法屬印度支那的同時佔據了南沙部分島礁,作為其“大東亞戰略”的軍事基地。二戰結束後,法國重返越南,並於1946年10月侵佔了南沙的南威島、西沙的珊瑚島。
面對法國殖民者對我國南海主權的侵犯,中國國民政府於1946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委派接收專員前往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進行接管,並在部分島上樹立主權碑以宣示主權。1947年,當時的中國政府內政部方域司在其編繪出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中,以未定國界線標繪了一條由11段斷續線組成的線,因其形狀為“U”形,所以也被稱為“U”形線。;但是,由於國共內戰,中共建政後缺乏實力,對被侵佔的南海其它島礁無法採取收回行動,只是在1949年,經政府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繪了南海海域國界線,1953年也因意識形態關係和當時的戰略需要出讓北部灣白龍尾島與越南,把11段斷續線改為9段斷續線。九段線一直以來都是中國政府主張其在南海各項權益邊界的依據。就此形成了本應屬於中國的南海島嶼長期被幾國分別控制的局面。
同時,1951年在簽署《三藩市對日和約》時,美、英應法國的要求,把西沙和南沙群島的處理包括在條約之中,並同意法國把其盟國老撾、柬埔寨和越南都帶到會議上,而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卻沒有被邀請參加會議。在1951年《三藩市對日和約》草案中,美、英故意不提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歸還問題,為以後的南海領土爭端埋下了禍根。更嚴重的是,和約僅寫日本放棄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而沒有明確指出把其歸還中國。《三藩市對日合約》為南海周邊新獨立的東南亞國家提供了爭奪南海領土的機會,這種局面的形成為以後中國與鄰近國家在南海的爭端埋下了禍根。(上)
作者:王文軍,1968生於重慶,1989年北京航空學院三分校肄業。2007年參與保釣活動。世界華人保釣聯盟創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