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美国霸权,我们经常听到大家谈到三个领域的霸权,那就是军事,金融和科技。有些人还会谈到第四个领域,即文化霸权,包括主导全世界的媒体,话语权,电影,电视剧以及其他文学艺术领域。大家都不肯或者不愿意触碰的,实际上是美国的核心霸权,那就是体制霸权。
什么是体制霸权呢?那就是西方的民主制度。二次战后,美国领导的同盟国打败了德国的纳粹主义,日本的军国主义和意大利法西斯主义建立的轴心國,奠定了民主制度的主导地位。在罗斯福总统的推动下,联合国于1945年在旧金山宣布成立,并选址纽约为总部,当时有45个创始成员国,随后不断增加到今天的193國。当时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主要规定了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国际法院的组织和权限,并没有涉及各会员国内部的制度问题,可是,接下来,在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里,美国和西方国家就在其中奠定了民主制度的普世合法性。
《人权宣言》一共有三十条,前十八条规定了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应享权利,包括拥有财产的权利,还包括行动自由,迁徙自由,宗教自由,婚姻自由,加上法律面前平等,不受歧视待遇,不受迫害等;第十九条规定了言论自由;第二十条规定集会结社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了选举权;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个人发展所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的权利。第二十四条至三十条还包括了更广泛的延申权利。
在相当程度上,这些条款描绘的是人类的理想目标,并非现实世界,因为没有任何国家达到了所有规定 。重要的是,它们是为美国的政治体制量身定做的,所以它成为美国的体制霸权的基础。
这里面有三个重点。第一,《宣言》中提到的都是原则,而这些原则都源自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虽然苏联和中华民国也是战胜國,可是这里面几乎找不到苏联的社会主义的影子,当然更没有中国儒家思想的投入。第二,这些原则并没有涉及落实它们的具体制度。但是,谁把这些原则转变成可操作的制度呢?不就是美国和欧洲的一些民主国家吗?所以,在这些原则的关照下,西方的政治制度自然就成为典范了。第三,由于这些原则获得国际确认,所以其后,当殖民地纷纷独立的的时候,联合国就与所涉殖民主国家合作,承担了它们落实这些原则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成立政党;召开制宪大会,按照宪法规定举行选举。它们的宪法内容基本上都包括了《人权宣言》中的规定,并且还包括了落实这些原则的制度安排,即欧洲式的议会制和美国式的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值得一提的是,殖民主国家并没有放弃它们在这些殖民地的经济利益)
当大家谈到美国的军事,金融以及科技霸权时,我们得到的印象是负面的,因为那是美国以其无比强大的实力来压制,制裁和威慑他国。在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它没有得到安理会的授权就用武力推翻这些国家的政府。在金融霸权方面,它用掌控的结算系统SWIFT来打击他国的经济,并且利用提升或降低美元的利率来“薅羊毛”,使许多发展中国家陷入经济困境。在科技领域,它可以拒绝让他国使用它拥有的先进技术而阻碍别国的科技发展。第三世界国家对美国的批评,大部分都基于这三个领域的霸权。对于美国的体制霸权,国际上普遍不把它当作霸权,因为它们认同整个《人权宣言》所宣示的理念,因此也就不反对落实这些理念的制度。
可以这么说,美国和它欧洲盟友们拥有将《人权宣言》变成可操作(operational)的制度的专利权,从而使它们占领了道德高地,难以撼动。
必须指出的是,联合国虽然通过了这项公约,并于其后通过了更多的公约,但是它并没有硬性规定各个会员国必须落实和如何落实这些条款,也不具备强制各个会员国执行这些条款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联合国并没有赋予美国或者任何国家去强迫其他国家改变它们的体制的权力。所以,当美国要把它的制度强加于其他国家时,它实际上就在行使体制霸权。
美国利用它的大使馆,中央情报局,非政府组织,以及金钱的力量,在其他国家通过宣传,支持群众运动,帮助反政府力量去颠覆他国政府(颜色革命),或者利用自己炮制的借口(如一瓶白色粉末),用武力推翻一个国家的政府(伊拉克),逼迫它们实行民主制度,那就是霸权行为。关于美国参与或支持20+个颜色革命的案例,大家可以在维基百科上搜寻到,在此就不列举了。
必须承认,这里面存在一大片灰色地带。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受到西方自由主义教育或宣传(文化霸权)影响的年轻人,其中相当部分向往西方的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不满意他们本国的现况,所以每当国内出现经济困难,失业率高企等问题时,他们就会抗议,发动群众运动。美国的颜色革命是在这种灰色地带操作的,是一种里应外合,扩大矛盾的作业方式。如果政府镇压,那就引来整个西方世界的谴责;如果任其发展,它就可能造成政治动乱,破坏经济发展,甚至政府更迭。因此,对于所涉政府而言,是一个困局。
因此,体制霸权是一种比军事,金融,科技霸权更难对付的霸权,其中充满了各种纠结,特别是意识形态,经济利益,社会矛盾和大国竞争。面对这个霸权,似乎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建立一套比西方民主体制更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政治体制,二是美国的政治制度自己出现严重困难,使它失去“山巅的城市”,“民主的灯塔”,那样令万人仰慕的崇高地位。
1978年,邓小平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四十年下来,经济突飞猛进,社会稳定中求进步,军事,科技都有超越性的成长,是上述的第一种可能。到底能走多远,如何继续演变,终于成为一种可以跟西方体制对垒的存在,还有待观察。第二种可能呢?现在好像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
美国的政治体制曾经在1861年时出现严重危机,终于诉诸内战,解决了它在民主框架内无法解决的难题。除此之外,美国民主体制的可操作性和自我纠偏的能力应当说是相当不错的。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使它在两次大战之後收获累累,形成了今天超强的地位。可是,在独霸世界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它并没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反而显得老态龙钟了。
美国的民主体制出现了严重问题,值得深入分析,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关键是,共识是民主的基本条件。民主制度的运作需要共识,不但是人民对民主程序的共识,并且需要人民对社会追求的主要目标的共识。当前,在两大政党之间,在东西两岸选民与南部和中原地带的选民之间,以及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这些共识越来越薄弱。这是美国最大的危机,它使得两党之间在许多问题上无法妥协,出现僵局,无法解决,例如预算难以通过,只好连续通过救急的临时预算;边境失控,导致3年多800万人涌入;枪杀案不断,可是禁枪的法令无法通过;半世纪已经合法的堕胎被最高法院否决;援助乌克兰的法案拖延了5个月无法通过等。对于这种缺乏共识的情况,我们看不到解决的前景。
此外,金钱左右政治;军工复合体等大企业左右政治;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税收不足,赤字失控,以债养债,国债超过34万亿,并且正在以每100天增加1万亿的速度增加。僵局和失衡使得美国的民主体制难以运作,使美国社会走向下坡路,欲振乏力。
由于它的体制霸权是建立在它主导制定的国际法律体系中,而绝大多数国家仍然拥护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所以美国的体制霸权很难从外面撼动,只有在它自己内部衰颓的情况下,它才会失去。这是美国面对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