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二二八辭典》別冊簡單統計,並輔以相關資料比對,領取補償顯然並不嚴格,死亡及失蹤八百多人中,至少有5人未受難,家屬卻照樣領取補償金新台幣六百萬元。民國38年後才因各種罪名遭槍決的63人,也都被計入死亡受難人數。另外各種有爭議的領取亦不在少數。誰該為辛苦的納稅人說點公道話?
民進黨立委真是太謙卑了。黨外時期流行的「坐監惜別」悲情,請轉化成「520」下午陳水扁光榮特赦的慶功宴吧!令陳水扁矢志建國偉業抱憾的最後兩步棋,請跳過微不足道的銅像與遺像,直接制憲,換掉車輪旗與靈肉皆空的國號吧!
感到困惑的朋友,請思索德國四句著名諺語:(一)上天讓誰滅亡,總是先讓他膨脹。(二)時間是篩子,最終會淘汰一切沉渣。(三)蜜蜂盜花,卻使花開繁盛。(四)暗透了,更能看見星光。連蘇聯頭子赫魯雪夫都知自我惕厲:「絕不可無休止的利用人民的信任。」
筆者成年後自我介紹,每因「出生地」與「成長地」有別,而將籍貫微調為「江西省屏東縣北港鎮人」。北港南陽國小同窗蘇治洋女士尊翁正是「雲林起義」主角蘇東啟,「外省人必須殺光」是從小就聽過的仇恨語言。一路走來,外省子弟特別是軍人遺眷,一生只能靠考試讀書歹活者多矣,奈何每逢大小選舉綠營祭出的鬥爭招術,幾乎都是急著將自己變成更凶殘蠻橫的加害者。「嗜痂之好」居然重現於號稱多元開放、民主自由的台灣寶島!
退休前夕,方才驚覺「躺著也會中槍」竟非童言兒戲。一本據實筆錄的口述歷史《警察與二二八事件》自費出版四年,如今卻可能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綠營大勝後,立即利用二二八事件六十九周年熱潮,重提已冷凍四年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六條之一修正案,要求增列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的「否定二二八罪責」;更嚴重違反且羞辱了「台獨建國烈士」鄭南榕高舉的「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敢問藍營諸友:有誰願挺身為無辜受辱的學者舉辦「坐監惜別」?或再次衝撞立法院,讓世界看到覺醒憤怒的「青天白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