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8日下午,位於三八線共同警備區發生令人詫異的一幕。韓方組織的旅遊參觀團在板門店參觀一處建築時,一名男子突然「哈哈哈」大笑,隨即竄入附近建築物中(北韓),旅遊團組織者和其他團員頓時愣住了。
「聯合國軍司令部」18日在推特上發表聲明稱,一名美國公民在參加共同警備區旅遊活動時未經授權越過軍事分界線進入朝鮮。路透社稱:「這一事件令人費解,美國官員對這名士兵逃往朝鮮的原因感到困惑。」這名士兵自願前往朝鮮,這一點很重要。18日,美國白宮、國務院、五角大樓發言人均就此事件作出回應,證實有美軍士兵「故意、自願」穿越朝韓軍事分界線,但拒絕猜測原因。
據韓國《中央日報》19日報導,涉事士兵為二等兵特拉維斯·金,今年23歲,2021年1月入伍。特拉維斯·金2022年9月曾在首爾的夜店喝酒時毆打韓國人,該案最後和解;同年10月,他又捲入另一案件,在被員警逮捕時,他拒絕配合,大聲辱駡韓國人和韓國軍隊,還猛踢警方巡邏車導致車輛損壞。今年2月,首爾法院對他做出罰款500萬韓元(約合2.8萬元人民幣)的判決。按照計畫,他在7月18日應被遣送回美國德克薩斯州的軍營,接受進一步懲處。
美國廣播公司(ABC)引述美官員的話稱,該士兵18日被軍警送到韓國仁川機場並通過安檢。軍警沒有機票,不被允許通過安檢門,所以特拉維斯·金獨自進入航站樓。但他沒有登機,而是離開機場,加入了一個參觀板門店的旅行團。韓聯社稱,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及其過程尚不清楚。
CNN稱,這是自1982年來第一個越境前往朝鮮的美國士兵。「特拉維斯·金並不是第一個自願穿越非軍事區進入朝鮮的美國士兵。」BBC稱,1965年,4名在朝韓非軍事區工作的駐韓美軍士兵叛逃到朝鮮後被捕。《紐約時報》稱,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陸軍中士查理斯·詹金斯,他於1965年為逃避在越南執行戰鬥任務而叛逃到朝鮮。
從本事件表面來看,是在韓違法美軍士兵,為逃避處罰而逃亡的偶發事件,然而,我們回顧一下,美國駐亞洲美軍在當地的違法事件,這樣的逃亡也就成為偶然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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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10月22日韓國Money Today網站22日報導稱,根據指控,9月底嫌犯在首爾一家酒店內,性侵與其約會的韓國女子。數天后,受害女子報警。隨後,嫌犯在律師陪同下,到警局接受傳喚調查。警方對其不拘留立案,並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的規定,將其移交美軍憲兵隊。
2, 2022年7月4日韓媒YTN電視臺報導,當地時間3日晚近20點,一名駐韓美軍醉酒後駕駛摩托車在馬路上逆行,與一輛正常行駛的白色SUV越野車相撞,造成越野車保險杠受損,25歲的司機受輕傷被送院治療。肇事美軍被撞飛倒地,趕在韓國員警抵達前棄車逃逸。肇事者于第二天午夜到警方接受調查,發現其當時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已經達到了0.323%,超過吊銷駕照標準(0.08%)的4倍以上。但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韓國員警將其逮捕後,沒有拘留就又移交給了美軍憲兵隊。
3. 2023年5月27日據韓聯社報導,一名駐韓美軍醉酒後在首爾街頭大鬧,連砸3輛車,引發路人恐慌。韓國警方將肇事者當場逮捕,並移交美軍憲兵隊處理。
《韓國日報》報導稱,2016年至2021年,駐韓美軍相關的犯罪案件每年高達400多起,相當於每天至少發生一起。據韓國法務部的統計,僅2015年,登記在案的美軍在韓國境內的犯罪事件中,有66.7%無法得到起訴,涉事人員直接被免去刑事責任;2016年為73.5%;到了2017年,高達81.3%。
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只有當美軍犯下殺人、強姦、販毒、毆打致死等12種惡性罪行時,韓國員警才可以對其進行持續拘留,而不必先交給美軍。韓國《釜山日報》曾指出,正是這項不平等的協定,讓韓國員警對美軍的違法行為束手無策。
駐韓美軍惡行難禁,源於多方面原因。概括來說,美國通過與韓等盟國簽署協定等方式,使駐外美軍享有所謂“司法豁免權”,長期淩駕於駐在國法律之上,駐外美軍基地則成為“法外之地”。具體來看:其一,駐外美軍士兵若違反駐在國法律,往往會移交美方處理,而免於駐在國法律制裁,使士兵存在逃避法律約束的僥倖心理;其二,駐外美軍數量龐大,又疏於嚴格管理,一些美軍士兵素質低下、缺乏紀律觀念;其三,自詡為保護駐在國「安全」的駐外美軍,往往具有極強自我優越感,習慣於高人一等。
由此看來美士兵逃北只是軍紀渙散後的必然結果。
我們回頭再看1979年元旦中美建交後,1979年5月3日最後一名美軍撤離臺灣前,在當地的違法記錄。
1951年4月,美國防部宣佈派遣軍事顧問團到台,而且將所有人全部視為外交使館人員,後來正式設立美軍協防臺灣司令部,在台美軍已經有了5千余人,隨行眷屬約4千人,全部享有外交豁免權。
1958年,金門炮戰之後,美軍大規模進駐臺灣地區,接收了澎湖等外島防務。到了1965年越戰全面爆發後,由於擔心大陸收復臺灣,駐台美軍最多增加到了約3萬。期間,這麼多美軍士兵出入臺灣各地,尋花問柳、吃喝嫖賭、醉酒鬧事,不受本地法律管轄,犯罪數量急劇攀升。一份記錄60年代駐台美軍惡劣行徑的秘密檔案在2000年左右曝光,檔案上記載:查本處歷年來處理美軍在本省各地發生之涉外案件,每年約2000件到2500件之間。最嚴重的是強姦案的氾濫。
1966年5月20日至6月15日,在美軍一名小軍官家中做女傭的17歲少女羅某,連續3次遭這名軍官強暴。事情敗露後,美軍顧問團要求肇事者用300美元打發受害人,這起惡行便就此了結。
6月19日,駐台美軍中的一名空軍士兵用軍刀恐嚇強姦了一位李姓婦女,而她的丈夫還是國民黨軍空軍總部聯絡官。事後,國民黨軍方「為維護軍心士氣,並避免事態擴大」,決定花錢消災,「墊支」受害人10萬新臺幣,要求李某撤回訴訟狀。
到了6月26日,又有年僅14歲的未成年女孩林某,被美國黑人大兵布朗強行拉到美陸軍通話中心附近的荒地實施強姦。臺灣警方帶著林某在通訊中心數十名黑人士兵中找出肇事者,證據確鑿。
一連串事件令人髮指,美方不得不將罪犯交給臺灣方面秘密審判,結果卻沒有對外公佈。
但根據那份2000年後解密的檔案,台當局對當時美軍強姦臺灣女性等重大案件採取封鎖消息的辦法,島內民眾除受害者及其家屬外,其他人對此全然不知。美軍的做法通常是“庭外和解,賠償了事”,或者“不了了之”。
進入1970年代, 越戰逐漸消停, 美國政府的政策轉向「聯中制蘇」, 臺灣當局充作美軍後勤基地的重要性日漸降低。臺灣當局急了,想方設法挽留美軍,在1972年還出了一本全英文的觀光指南,“臺灣省長”作序,然後配了一張圖片:
作者:王文軍,1968生於重慶,1989年北京航空學院三分校肄業。2007年參與保釣活動。世界華人保釣聯盟創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