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你不瞭解別人,更不知道自己的時候,那才是件悲哀的事。譬如,你的鄰居在家裡研究如何安排他幾億元的投資計劃,而你則提心吊膽的,防備他來謀圖你家二十五塊錢的買菜錢,豈不是不合邏輯?
二:至於控訴會洩露阿帕契攻擊直昇機的軍事機密罪,那就更匪夷所思了。那個小歌星和直昇機合照的留念相片,只不過是幾張外型照,大家去網絡上看看阿帕契公司公佈的製造過程,以及如何躲避熱追蹤導彈,如何安排武器配置,二者相較,何者洩密?太多慮,也太看重自己,更太自抬身價了吧!
三:那些軍官和歌星唯一可以被控訴的罪名,除了違反軍紀,亂闖軍營外,還會有啥罪名?
四:台灣目前沒有軍法系統,我倒要看看,依照民法,找出洩露軍事機密的判決條款,去定罪?找不到就要自打嘴吧,馬上放人!記得民國四十四年四月三號,成舍我在立法院十五次會議上,貭詢行政院長俞鴻鈞,政府對被抓五年的龔德柏,是 " 不審、不判、下殺、不放 " ,抓龔大砲於法無據,立碼出牢。現在全世界都在瞪着眼,看看臺灣政府用民法條文去 " 審、判、殺、放 " 這些 " 洩密 " 的軍官,整出啥戱。
五:台灣用天價買下這些攻擊直昇機(拆除了重點裝備,才賣給凱子的綉花枕頭 ),前提是去打誰?共匪?飛得過台灣海峽,共匪坐着等挨揍嗎?老美允許你飛過去嗎?不然買它幹啥?總之;這幾架繡花枕頭,既無杖可打,又不能救災,看來供人參觀、照相、上媒體、炒新聞,搞八卦,倒是還剩點邊際效用,否則,當電風扇使喚,又嫌太吵,煩人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