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紙領域,主流媒體通常是指《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以及幾個大城市的報紙,如《洛杉磯時報》、《芝加哥論壇報》等。這些電視公司和報社同時掌控了無數家廣播電臺和它們的節目製作。另外,一家擁有最多廣播電臺的公司,即Clear Channel, 屬於一家私人控股公司,即Bain Capital。而Bain 就是上一屆大選中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跟幾個人合伙創立的公司,也是他賺到第一桶金的地方。
簡單說,美國的媒體幾乎都是巨大的企業集團的一部分。如果我說,它們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集團,在其播報的內容中必需考慮到大企業的利益,廣告客戶的利益,大概不會有多少人提出異議。如果我說,它們有能力左右民意,我想大多數人也會同意。客氣一點,也可以說,它們代表了美國的利益,或者說,為了賺錢,它們會迎合一般美國人的興趣,因此也代表美國的廣大群眾。但是,我們也可以問,在這種大企業掌控之下,美國的言論自由是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呢?
這是說,大企業不喜歡某些言論的出現,例如尖銳的對抗性言論。這是一。大企業也不會去照顧少數族群的利益,因為它們賺不到什麼錢。這是二。作為第一代少數族群,我們有我們的特殊關切,而我們的特殊關切不但得不到主流媒體的照顧,並且主流媒體的意見也會經常跟我們的關切背道而馳。因此,我們必需有自己的論壇。這就是我們的使命。堅持了兩年,頗為不易。我們會繼續努力,也希望得到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