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泛地說,言論自由是關涉現代 ‘人權’ 觀念的諸多自由的一環。
在聯合國「人權宣言」名目下,關涉自由的權利包括:1. 在本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2. 只有雙方自由和完全同意才能締婚;3. 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4. 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5. 和平集會結社的自由;6. 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7. 自由選擇職業;8. 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以上 4. 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就是通常所謂的言論自由)。
「人權宣言」第三十條:
“本宣言的⋯不得解釋為默許任何國家⋯進行任何旨在破壞本宣言所載任何權利和自由的活動或行為。”
1948年訂定的「人權宣言」好高騖遠,不顧現實,不要說1948年的世界仍然是殖民帝國盤據的世界,不談反帝反殖,空談人權自由,有何意義?即使2021年的今天,諸多自由、例如自由遷徙和居住,誠然是天方夜譚,貧民棚戶豈可自由嵌入富豪住區?依據 ‘自由選擇職業’,人人有自由選擇做音樂家的做夢自由,人人有做夢的自由、空想的自由、異想天開的自由。人皆可到硅谷,高喊‘我要當數據分析師’,有現實意義嗎?如果百業興旺,職業大門敞開,何必擔心選擇自由?
美國「獨立宣言」說:人生而平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常識告訴我們,男女生而不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有生于貧/富家庭的不平等,有人生而先天缺陷的不平等,更不論膚色、出生國度所產生的不平等了。
「人權宣言」第一條說:人人生而自由。常識告訴我們,這也是謊言空話。人生而不自由乃真理,嬰兒仰賴哺乳養育,無自活能力,何來自由?若如孔子言,三十而立,可謂初步自由,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才是通情達理,不為外力左右的真正自由。
上面特別提到「宣言」最後一條,因為一直以來,西方發達國家據此「宣言」對貧窮國家指手畫腳,甚至動手動腳。它們說,貧窮國家的人民如何如何就可以享有免于飢寒交迫的自由,如何如何就能享有免于外國侵略流離失所的自由。請問, 就靠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政治家們制定「人權宣言」,就可以爲他們帶來人權自由嗎?
美國羅斯福總統提出四大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貧困的自由和免于恐懼的自由。「人權宣言」序言第二段里已宣布這些自由“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四大自由之中的freedom from fear, freedom from want. 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超霸美國都做不到,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然,黑人為何高喊:Black Lives Matter? 為什麼美國人在疫情下排長龍領取救濟食品?
我們必須通過現實看問題,看言論自由的現實。
可以說,美國國內有較大的自由空間,言行不易被人檢舉,不過911以後變了,許多人胡亂檢舉,如在機場抱怨、被人看不順眼,動輒得咎。現在到處是攝像頭,一舉一動天知地知。
言論自由涉及發言的渠道和園地/群組,’自言自語’ 沒人理會。
近年電信突飛猛進、網上交通的便捷使輿論天翻地覆,昔日的報刊電視被網絡趕超。所以產生川普「推特治國」的奇特現象。
網絡世界由Apple, Amazon, Facebook 和 Google(AAFG)掌控,它們決定什麼言論、視頻上網下架,甚至封殺某帳號,譬如川普的私人帳號。這是美國網絡管理的現況。
歐洲國家,例如德國的默克爾,就認為政府應該介入網絡的管理,不能讓私營網絡大鰐們為所欲為。其實,這就是中國政府在做的,雖然要做到適度的掌控不易。
川普帳號為什麼最初被警告、被短期封殺、然後被無限期封殺?
川普濫用言論自由、在網上網下造謠是長期被縱容的行為,這在文明社會是不被容許的行為,叫做妖言惑眾。川普利用推特造謠,否定大選結果,不顧各級法院一再否定選舉舞弊。他電令喬治亞州務卿找出一萬一千張票來翻轉選舉結果,鼓動群眾到國會推翻選舉結果,動搖民主政治根基,必然造成國家社會動盪,傷害到大企業的商業利益,所以在川普煽動粉絲攻擊國會,造成傷亡時,掌握網絡封殺大權的公司終於出手,以免川普事後再發出 ‘勤王動員令’, 或發動‘准軍事政變’,陷美國于大動亂甚至二度內戰。
可笑的是,來自第三世界流亡美國的反共華人,迷信言論自由,對川普被取消帳號感到震撼。
川普總統如有話說,隨時可以召開記者會,他的’言論自由‘大著呢!無須反共仇中華人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