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上)已在中美論壇第536期刊出)
今年10月7日,控制加沙地帶的武裝團體哈瑪斯對以色列發動襲擊,引起30年來最大的戰火。
阿拉伯國家近年已經發覺困在對以色列的爭戰中,失去伊斯蘭國家自我發展的機會,而且成為外來大國操縱的卒子,非常不智。退一步才是海闊天空,漸漸開始與以色列交往,以緩和敵意。以巴兩國論有了希望。美國拜登總統最近也鬆口表示要以兩國方案解決以巴糾紛。以色列似乎也已經表示不反對,關鍵是什麼條件。
2. 然而,讓巴勒斯坦建國,以、巴兩國勢必仍是長期的敵國,以阿間的仇恨也不可能消彌。每一方都以驅逐對方,永遠據土地為己有為最終目標。其他遠近國家,出於宗教、種族、戰略原因,也會加入爭執。沒完沒了。因此有必要在建立兩國制的方案中,加入一項重要的和平制度,這就是:以巴兩國同時在國際擔保下建立為國際中立國,如兩個瑞士,永遠和平,不再互相攻擊,任何其他國家也不能幫助兩國之中的任何一國或任何團體攻擊另一國。兩國並同時對內採取瑞士模式建立為聯邦國,各邦平等並存。以色列境內有巴勒斯坦人的邦,巴勒斯坦境內有猶太人的邦。兩國憲法都有相同的平權規定,因此國民無論在本國內或在另一國內,都享有平等的地位、權利和安全。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都成為中立國,便保證平等的和平關係,也平等對待本國和彼此的公民。以-巴雙方都受國際監督和保障其憲法的實施。當兩國的所有公民遵守相同的憲法保護,平等相待,敵意就會漸漸平息,產生互相尊重與共存的心態。
這項安排將一勞永逸地消除兩國內部和相互間,以及中東地區長期存在的各種問題。以色列的生存和安全將得到國際(包括伊斯蘭國家)公認的永久保障,這將比任何軍事力量可能贏得的更多。 巴勒斯坦人民將贏得國際(包括西方國家)公認他們的國家,其主權和領土不容侵犯,國民在各方面享有與以色列人民平等的地位和權利。 這也是比他們在可預見的未來以任何手段所可能贏得的更多。兩國未來不會有內、外、遠、近的威脅,便可安於共存,人民不分彼此。
3. 在這個方案中,聯合國的作用最關鍵。20世紀人類最重要的文明進步,便是建立多邊國際機構聯合國。聯合國國際民主的制度能夠公正不倚,負責任地為全球服務,共同解決國際問題和危機,獲得193個會員國的支持。它比任何一個國家或組織更能贏得衝突各方的信任。聯合國主持建立和保證兩國的國際中立地位,將永久確保以、巴兩國的安全與和平共處。
事實上聯合國從一開始就不斷參與了以巴問題的解決。第一個維持和平行動就是1948年5月在中東部署停戰監督組織。派出軍事觀察員特派團,監督以色列與其阿拉伯鄰邦之間協助聯合國調解員和停戰委員會監督巴勒斯坦地區遵守停戰情況,包括監督1949年《全面停戰協定》以及觀察1967年6月阿拉伯-以色列戰爭之後蘇伊士運河區和戈蘭高地遵守停火情況。
維和行動的缺點是:只能防止軍事衝突,不能解決基本的政治問題。政治談判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過去,政治談判沒有一個成功的模式可循。如果由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通過通過決議和訂立條約,將以、巴建立為兩個國際中立國,聯合國全體會員國擔保其中立地位,可能就是終極解決政治問題的一個思路。瑞士的中立獲得維也納條約的承認而得以鞏固,以、巴的中立將因聯合國的條約而鞏固。以巴成為中立國,將釋放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迅速成為世界上最富足安樂的國家,比美瑞士,勝於瑞士。
聯合國181 決議曾建議把爭執最尖銳的耶路撒冷城,置於聯合國的特別國際管理下,屬於兩族人共有,也屬於全世界40億三大宗教信徒共有。以、巴成為永久中立國,耶路撒冷也將成為永久的國際都市。聖城將發展成為又一個國際機構群聚的日內瓦。
大會和安理會都多次通過關於以巴、以阿和相關問題的決議。五常任國也多次合作。聯合國的難民事務委員會幾十年來幫助安頓巴勒斯坦難民,功勞可欽可佩。每當衝突中發生災難事故,聯合國的人道主義機構立刻迅速進行人道主義救濟工作,受到戰鬥雙方的承認和放行。故聯合國是雙方可能接受的國際機構。安理會五常任理事國和其他會員國有可能一致贊成中立國和平方案,因此成功的機會很大。
結論:冷戰時期美蘇不得不極力避免全面核戰,冷戰後曾有好幾次兩大國發起對小國的小戰,結果卻都不免鎩羽而歸。俄國攻打烏克蘭也是陷入泥淖。中東的戰爭已經70年不能結束。這可以證明,武力和戰爭不能解決問題。歷史性的冤仇也只能各退一步,彼此容忍化解。一方全勝是不可能。
當前高調宣揚的美、中競爭,雙方磨拳擦掌,準備最後一戰決定勝負。幸好兩國都有人冷靜,了解戰爭是不可想像的。只有共輸而不可能有贏家。最近已經在相互尋求緩和的機會,擴大求同,減少爭端。和平共享這個美好世界,是唯一選項。也許,促成以巴和平正是中美合作的機遇。
(2023年 10月)